而上述官员也表示,此次会议还会同步审议包括耕地占用税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土地承包法等多个涉及农村土改法律的修正案草案,修改可能会相互配合,整体力度可能更大。
不过,多位受访人士也均指出,类似土地管理法这样的修改涉及面广,对经济、社会发展影响重大的法律,至少要经过人大三次审议,因此后续继续变动的可能性较大。
三块地改革或延期
除了一系列涉及土地的法律审议外,值得关注的是会议的另一项重要表述:审议“再次延长授权国务院在北京市大兴区等三十三个试点县(市、区)行政区域暂时调整实施有关法律规定期限”,则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和猜测。
这一表述并非首次出现。2015年2月,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授权国务院在北京市大兴区等三十三个试点县(市、区)行政区域,暂时调整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关于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2017年底,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关于延长授权国务院在北京市大兴区等33个试点县(市、区)行政区域暂时调整实施有关法律规定期限的决定》,将三块地改革试点期限延长一年至2018年12月31日。
因此,此次委员会的相关表述,也被认为是中央正在考虑是否再次延期三块地改革试点的标志。
对此,有社科院农业研究人士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由于地方改革试点成效未达预期,中央考虑是否再次延期,“无奈但合理”。
据了解,原国土资源部于2015年部署展开“三块地”改革试点,但当时每个试点县域只探索一项改革,全国共有15个县域试点宅基地改革,15个县域试点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改革,3个县域试点征地制度改革。
而在2016年9月之后,原国土资源部开始在试点地区尝试联动改革,试图将“三块地”改革打通。但由于时间尚短等诸多原因,各地成果被认为并不明显。
以成都郫县为例,农村土改专家、成都市社科院原副院长陈家泽指出,作为33个“三块地”改革试点县之一,郫县此前的主要改革重点是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虽然目前应上级部门要求,也在推动另外两个领域的改革试点,但目前成果还不明显。
“目前三块地改革还没有形成普适性的改革经验。”在陈家泽看来,三块地中,又以宅基地管理制度改革最为关键,同时也是改革进展相对最为缓慢的部分,特别是宅基地三权分置中,资格权的法理问题,尚未有清晰答案。
实际上,在中央此前部署宅基地三权分置试点工作时就曾强调,各地要认真开展宅基地“三权分置”特别是农户资格权的法理研究。陈家泽表示,因为只有解决了宅基地资格权,也即过去讨论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的法理问题,后续的财产权才有可能实现。
(来源:新华网、21世纪经济报道)
2022-02-15 09:54
2022-02-15 09:52
2022-02-11 09:36
2022-02-11 09: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