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7日下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对个税法修正案草案进行二审。本次二审稿中,将“赡养老人支出”也予以税前扣除,但个税起征点仍为每年6万元(每月5000元)。
6月29日至7月28日,中国人大网曾公布了个税法修正案草案全文,这次的草案引发了极大关注,一个月内共有67291人提出了超13万条的意见。
二审稿明确,新个税法将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自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所得,先行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以及专项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依照“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综合所得适用)”按月换算后计算缴纳税款,并不再扣除附加减除费用。
财政部部长刘昆在草案说明中指出,取得工资、薪金等综合所得的纳税人,总体上税负都有不同程度下降,特别是中等以下收入群体税负下降明显,有利于增加居民收入、增强消费能力。
中等以下收入群体税负将明显下降,但民众同时也关心,能否真正让高收入群体多缴税。
有专家曾表示,工资薪金所得实行的是由单位代扣代缴,无法逃避,其他的则有逃避空间。在此情况下,私企老板可以不给自己开高薪,富人可以合理避税。
有观点认为,草案将最高级别纳税所得额定为96万,缺少对千万元级别和亿元级别收入等级的调节,建议把个人所得税率定为十级,增加一百万到一千万、一千万到五千万、五千万到一亿三个税率等级,以促进收入分配更加合理、有序。
(房掌柜整理自中新网、人民日报)
2022-02-11 0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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