刷卡投币居民们嫌烦智能充电桩难敌插排
电动车充电新规出台1个月,私拉乱接充电线仍普遍
2017年12月22日,山东省公安厅发布了《电动车消防安全五条禁令》,严禁在居民住宅区的楼梯间、楼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或为电动车充电;严禁在未做防火隔墙的群租屋和人员密集场所内为电动车充电;严禁私拉乱接充电线路为电动车充电。“禁令”发布已近一个月,21日记者走访了市内几处老旧小区,发现电动车违规充电的情况依然较为普遍。
缺少配套的充电设备 居民私拉电线充电
21日上午,市中区郎茂山小区南区一栋居民楼下,楼前的电动车停成一排,几乎每个单元前都有一根连着插排的电线从住户的阳台伸下来。这时正巧有居民骑车返回,将车停在一楼阳台下后顺手拿起一个插排给电动车充起了电。“一直都是自己扯线充电的。”该居民说。
该居民楼正对面就是小区停放非机动车的车棚,看车员表示最近确实收到了电动车停放、充电的相关禁令。“以前车棚里有临时充电线,因为有隐患就去掉了。”该看车员说,对于居民私扯电线充电的情况,暂时很难管理。“确实也没别的地方充,现在只能是让他们充完电后把车推进车棚别占道,后期可能会进行车棚改造,到时就好了。”
历下区棋盘小区内,从住户家中私扯电线垂到楼下为电动车充电的场景随处可见,有的电线从4楼伸出,要连接两个插排才能垂到地上。而这些垂落的电线旁,各个单元门上都已张贴了有关《电动车消防安全五条禁令》的通知。“我们也知道不对,可不扯线去哪里充电呢,老楼又没电梯,一个电瓶几十斤,提着上楼太沉了。”有住户说。
加装了充电设施 有小区尝试解决充电难
“我们小区去年12月时做了改造,现在不用自己扯线给车充电了。”闫千户小区一位居民说,小区居委会为排除私扯电线充电的安全隐患,联系了供电部门对小区居民楼前的储藏室进行了改造,居民的储藏室门前安装了一个电表盒,由供电公司将电线接入储藏室中,“给车充电在储藏室里就行,既不占过道,也安全了不少。”
同闫千户小区一样,佛山苑小区也在小区居委会和几栋居民楼下安装了可供电动车充电的智能充电桩,希望以此解决居民私拉电线充电的问题。“不过用的人不多。”21日中午,佛山苑小区一居民介绍,小区设置的充电桩距离居民楼还有一段距离,每次用时还需刷卡投币,不少居民觉得距离远不方便。“还是扯电线在楼下充电的人多。”记者在小区居委会门前见到了一处智能充电桩,10个充电位上没有一辆车,而不远处的一栋居民楼前,就有电动车正在通过私拉的电线充电。
●你知道吗
发现隐患可向公安机关举报
“这样充电确实挺危险,现在也有规定不让乱充电了,这事应该由谁来管呢?”有市民疑惑道。
对此,公安部曾于2017年12月29日发布《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通告中规定小区物业、主管单位以及村委会、居委会应加强宣传警示教育,引导居民按要求停放电动车和为电动车充电。如发现电动车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可向公安机关进行举报,构成违反消防管理行为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进行处罚;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同时,《山东省消防条例》也规定,对于威胁公共消防安全的行为,责令改正后拒不改正的,可对直接责任人员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2022-02-17 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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