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槐荫区城市更新局获悉,济南国际医学科学中心项目一期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已于今天由槐荫区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工作正式启动。 根据“济(槐荫)征告字[2018]14号”房屋征收决定公告,济南国际医学科学中心项目一期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范围为:东至京台高速,西至济西编组站,南至经十路,北至小清河。征收签约期限为房屋征收决定公布之日起60日内。征收补偿安置按照《济南国际医学科学中心一期建设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执行。根据《补偿方案》,本次房屋征收安置房源位置位于青岛路以南,物流大道以西,为安置五区,安置房为框架结构的新建高层楼房。
本次房屋征收安置房屋共计1720套,最终面积以实测建筑面积为准。具体选房方案将依据法规规定,于正式选房开始前公布,安置房面积分为60;75、80、90、100、110、126共7类。
此外,被征收房屋和安置房评估价格、分户评估结果等由依法选定的该项目征收评估机构分别另行公示。
此次征收,搬迁费按照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计算,住宅房屋按照每平方米30元计算,非住宅房屋按照每平方米35元计算;总额不足2000元的,按照2000元计发。因房屋征收部门提供的产权调换房屋为待建或在建房屋,被征收人需二次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按照上述标准支付二次搬迁费。
过渡期限内每月临时安置费按被征收住宅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30元计算,非住宅房屋按被征收非住宅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35元计算;每月总额不足1500元的,按照1500元计发。选择货币补偿的,一次性给予6个月临时安置费。
一次性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按照被征收非住宅房屋建筑面积计算,营业、生产用房为每平方米200元,其他非住宅用房为每平方米150元。
(房掌柜整理自生活日报、济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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