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对监管层来说,更重要的是如何加强对中小投资者的保护,让上市公司有更详细明确的信息披露。
更重要的第三点,则是印花税本身除了作为财政收入以外,其实是有利于防止高频交易的获利。高频交易本质来上来看,是占据各种信息数据优势的机构投资者对中小投资者收割的一个工具。
如果印花税在目前基础上继续降低的话,这样就会很可能引发市场更多的不公平,短线的算法交易将会大行其道,掌握这种科技优势的机构会更容易在短期反复获利,这样做的话更严重的后果,是会导致让中小投资者更难赚钱,“赚了指数不赚钱”的情况会越来越严重,背离了降低印花税的初衷。
总结下来,市场低迷的原因并不在于交易成本,解决这个问题需要更多制度建设的配合;为了短期内刺激市场走势而降低印花税,监管层理应慎之又慎。
因此在得出印花税将下调这个结论之前,我们还是需要仔细研究此次征求意见稿的变化。
而且,印花税也不只是股市才有,其他印花税调整也是很有可能的。所以作为投资者,这次政策的关注点也不要跑偏。
股市印花税政策最大看点
华创证券洪锦屏认为,此次印花税法,从“条例”到“法律”实现了整体决策层级的提升,另一方面,起草说明中提到是为了“灵活主动、便于相机调控,更好适应实际需要”,将税率调整权保留到国务院,不需经过人大审批,提升未来通过税率调整引导市场预期的效率。
武汉科技大学董登新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此次印花税法针对性非常强,从股票扩展至存托凭证(DR),这可能是为即将到来的沪伦通,和即将挂牌交易的存托凭证,先行准备税收政策。”当然,印花税法也为未来调整提供了更灵活的方式,由国务院拍板,仅报人大备案,程序更灵活高效。
为存托凭证提供支持
《征求意见稿》第三条称,本法所称证券交易,是指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或者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证券交易场所转让公司股票和以股票为基础发行的存托凭证。
目前中国资本市场涉及的存托凭证主要指两类,一是创新企业海外上市后在内地同步发行的CDR,二是“沪伦通”机制之下的存托凭证。沪伦通已经进入倒计时阶段,此时印花税立法扩围,针对沪伦通的意味更强。
“沪伦通即将开通,存托凭证马上要挂牌交易,资本市场双向开放,这就涉及到税收安排的问题,急需一个税制进行对接。”董登新认为。
近年来A股市场与境外市场双向开放加速,无论是沪港通、深港通还是两地基金互认,都是由监管部门以联合发布通知形式,对印花税政策作出明确。
但值得注意的是,两地征税针对的依然是股票,不包含存托凭证。而沪伦通则涉及到以存过凭证方式挂牌交易的问题。
相机调控利于股市健康运行
王博认为,从历史经验来看,每次调低证券交易印花税都极大地刺激股市反弹,国务院可纵览全局,快速灵活应对资本市场中的波动,从信号传导和法定程序的落地时效上看,此次改变的目的之一就是要提升对冲效率,减少政策时滞。
具体来看,王博表示,证券交易印花税的税率变化对股市影响十分敏感,可以作为对冲工具进行调节,有利于发挥资本市场枢纽功能,由国务院直接调整,便于及时引导市场预期。
对于未来证券交易印花税税率是否会调整,王博认为,纵观历史演进,我国股票印花税税率从1997年的“千五”震荡回调,直至今天的单边收缴的“千一”,每次下调都有相应的股市上涨,最近的是2008年改双边缴税为卖方缴税,当日沪指涨近180点,涨幅近9.5%,千股涨停。因此,当股市发生异常波动时,下调印花税税率不失为良策,根据国际经验,“千一”的税率也并不是最低点。未来印花税税率仍有减免空间。
(房掌柜整理来自中国新闻网、中财网、中国证券报)
2022-02-17 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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