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与圈地冲突已经成为当前房地产运作模式最为令人痛心的负面后果了。最高人民法院也认为,当前征收拆迁主要问题集中在违法征收土地和房屋、补偿标准偏低、实施程序不规范、滥用强制手段和工作方法简单粗暴等方面。
在现实层面上来说,项目开发商往往与当地政府、甚至是恶势力一起对付那些心怀不满的拆迁户和农民。开发商抱怨农民和拆迁户漫天要价,为了获得更多的利益加盖了很多房屋以及树木,而农民和拆迁户则埋怨自己的土地被贱卖了,而房价却非常高,他们所得到的补偿金无法应付长期的生活。于是,各种因土地和房屋拆迁而引发的冲突,不时爆发,此起彼伏,已经引起各界重视。
最新的由于拆迁与圈地利益分配问题而诱发的冲突出现在云南。据昆明市政府新闻办最新通报,云南昆明市晋宁县“晋城泛亚工业品商贸物流中心”的施工人员,与项目所在地的富有村村民发生冲突,共造成8人死亡(企业施工方6人,村民2人),18人受伤(重伤1人,轻伤17人)。
我们已经不能再用孤立事件来逃避我们应当面对的残酷现实,这就需要发问,为什么当前拆迁与圈地运动导致这么多的负面效果?
地方政府通过较低的价格获得农民的土地以及较低补偿价格让拆迁户拆迁,再通过土地拍卖市场将之高价拍卖,就形成著名土地财政核心模式。很多地方的土地出让收入占地方财政收入的比例已经高达60%到80%。这种制度设计是解决了地方财政不足的问题,但随着房地产财富效应的增加,很多拆迁户与被圈地的农民感到自己补偿金偏少,他们在分享土地增值的利益分配过程感到没有被公正的对待。相关调查显示,耕地征用之后土地增值部分的收益分配中,投资者和当地政府拿大头,村级组织留下两三成,农民拿到的往往不到10%。农民获得的货币补贴,按照最高30倍的标准,以一亩农地每年产出2000元计,最高也不过6万元。一亩地可以养活几个人一辈子,但是,6万元够一个人吃几年?
中国城镇化进程还在中场,利益纠葛很复杂,由于历史原因,不少建筑被视为违法建筑,这部分财富往往被地方视为抢夺的对象,然后以各种正当的名义,显失公平的进行强拆。一旦引起纠纷,则以百姓们违法为理由,各种解释不能服人。
在基本诉求难以得到及时解决的情况下,拆迁户和失地农民可能就会拆迁非理性手段来“解决问题”。有的变成了“钉子户”,有的变成了“老上访”,还有的甚至采取自焚、暴力对抗等激烈方式维权。这次晋宁发生的施工人员与村民发生的暴力冲突,是当前房地产模式下的一次典型案例。
2022-02-17 1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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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17 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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