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矿业6月3日晚间公告,公司控股股东西藏自治区矿业发展总公司拟进行改制重组,由全民所有制企业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并拟作为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一级子公司进行管理。
该事项拟导致公司实控人由自治区国资委变更为国务院国资委。据悉,改制重组完成后,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将持有西藏自治区矿业发展总公司47%股权。
根据自治区国资委6月3日下发的由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于5月22日作出的《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西藏自治区矿业发展总公司改制重组的批复》,矿业总公司拟由自治区国资委以矿业总公司截至4月30日经评估的整体资产出资,由全民所有制企业整体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
同时,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宝武”)、日喀则珠峰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喀则城投”)、仲巴县人民政府(以下简称“仲巴县政府”),以现金形式对矿业总公司改制后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增资。
上述改制重组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矿业总公司拟由全民所有制企业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并拟作为中国宝武一级子公司进行管理。
矿业总公司上述改制重组完成后,自治区国资委拟将所持矿业总公司改制重组后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2.00%股权无偿划转至仲巴县政府。
综上,公司控股股东矿业总公司的改制重组事项拟导致西藏矿业实际控制人由自治区国资委变更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矿业总公司改制重组各参与方尚未签署正式协议,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自治区国资委。
来源:新京报、证券时报
2022-02-15 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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