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12〕60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三次全省经济普查的通知》(鲁政字〔2013〕26号)和《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市经济普查的通知》(济政字〔2013〕25号),济南市进行了第三次经济普查。这次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13年12月31日,普查时期资料为2013年年度资料。普查对象是在济南市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通过普查,摸清了济南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及布局,掌握了产业组织、产业结构、产业技术的现状以及各生产要素的构成,查实了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小微企业和高技术产业(制造业)的发展状况。
依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将济南市第三次经济普查的主要数据发布如下。
第一部分 综合
一、单位基本情况
2013年末,全市共有产业活动单位97500个,其中,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单位97106个,比2008年末(2008年是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年份,下同)增加14629个,增长17.74%。在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单位中,法人单位83999个,增加10918个,增长14.94%。个体经营户241312个,其中,有证照个体经营户128434个(详见表1-1)。
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法人单位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32093个,占38.21%;制造业11406个,占13.58%;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9305个,占11.08%。在个体经营户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155307个,占64.36%;住宿和餐饮业25498个,占10.57%;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22106个,占9.16%(详见表1-2)。
2013年末,全市共有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企业法人单位68064个,比2008年末增加7692个,增长12.74%。其中,内资企业占99.04%;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35%;外商投资企业占0.61%。在内资企业中,私营企业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的73.39%(详见表1-3)。
二、从业人员和企业资产
2013年末,全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256.55万人,比2008年末增加33.35万人,增长14.94%。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69.09万人。
在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制造业62.15万人,占24.23%;建筑业48.77万人,占19.01%;批发和零售业34.89万人,占13.60%。在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38.83万人,占56.20%;住宿和餐饮业9.73万人,占14.08%;制造业6.91万人,占10.01%(详见表1-4)。
三、小微企业
2013年末,全市共有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小微企业法人单位65670个,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的96.48%。其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业22322个,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的32.80%;工业11518个,占16.92%;零售业9134个,占13.42%。
2013年末,全市小微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92.43万人,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的43.28%。其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工业34.06万人,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的15.95%;批发业15.39万人,占7.21%;建筑业10.77万人,占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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