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学校原则上仅在起始年级(小学一年级或初中一年级),按照划定的学区范围进行招生,如业主子女前期已在其他学校就读,后期实际入住该小区,学区内新建学校当年有相对应的年级,且该年级班额未满,监护人可持相关证明材料,于当年的6月下旬至7月上旬直接到学校联系转学事宜,经学校核查、教育局批准后,可转入相应年级。如学校班额已满,则不再接收转学学生,监护人可联系其他相对就近学校办理转学。且毕业年级学生(小学六年级、初中三年级)一般不办理转学。
新建小区配套初中:
先招对口小学毕业生
新建小区内配套建设的初中学校,如当年学校初一年级招生时,其对口的小学无六年级毕业生,则按照家庭实际入住,小学六年级毕业生监护人有学区内房产,且户籍与学区内实际住房房产相一致招生入学。如当年学校初一年级招生时,其对口的小学已有六年级毕业生,按照小升初对口直升的规定,初中学校不再进行独立招生,仅招收对口小学的毕业生。
2022-02-11 0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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