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受让人应当按出让年限自持建筑面积不低于100%(计62560平方米以上,具体建筑面积以审定方案为准)的文化物业。
松江区车墩镇SJC10022单元10-02号地块
四至:东至住宅小区,南至影视西路,西至车亭公路,北至北松公路
土地用途:商业用地、餐饮旅馆业用地
出让面积:14121.4平方米
建筑面积:25418.52平方米
容积率:1.8
起始总价:15310万元
起拍楼板价:6023元/平
出让时间:2月13日9:30
出让条件:
1、地上建筑限高 40米;
2、地块内应设置不低于用地面积10%(计1425平方米以上)的公共环境空间;
3、地块内须按四星级标准配建建筑面积不低于20000平方米的酒店,建成后由受让人进行运营管理;
4、建筑设计时要充分考虑周边原有的建筑风格(老上海风貌),与现有的建筑风格保持一致;
5、受让人应当自项目规划土地综合验收通过之日起自持建筑面积不低于80%(计20334.82平方米以上)的商业物业(含酒店)不少于20年。
松江区广富林街道新城主城B单元B06-0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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